上海中医药大学第十届武术艺术文化节暨第二十六届传统保健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

发布者:体育部发布时间:2026-03-18浏览次数:10


一、主办单位:上海中医药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宣传部、学(研)工部、团委、体育部

         上海市大学生武术艺术实践基地

         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五禽戏传承基地

三、竞赛时间:2026415日(周三)

四、竞赛地点:体育馆(开幕式、竞赛)

五、参赛办法:

1、凡有本校正式学籍的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均可代表该班参加比赛。

2、以班级为单位,报领队一名(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教练一至二名。

 武术个人项目每班最多可报男女人数各5人,每人限报二项(不包括集体项目)。武术集体项目每班可报两队(可报男女混合队伍),每班最多报一支男女混合队伍。

 功法个人项目每班最多可报男女人数各5人,每人限报二项(不包括集体项目)。功法集体项目每班可报两队(可报男女混合队伍),每班最多报一支男女混合队伍。

 集体项目参加人数为4-8人,如参赛人数与报名人数不符,扣0.2分。

 3、校武术队队员参加武术比赛不占班级名额,计分不计名。(武术队队员报名时姓名前备注“ * ”)

六、竞赛项目和方法:

1、武术项目

 (1)集体项目:

 长拳类:武术拳操

 传统拳类:咏春拳

 长拳类器械:功夫扇、初级剑、初级刀

 太极拳类:24式太极拳、42式太极拳、其它太极拳(备注项目名称)

 太极器械类:16式太极剑、32式太极剑、42式太极剑、24式陈式太极扇

 (每班可报两项,可男女混合,集体项目音乐由体育部统一)

 (2)个人项目:

 长拳类:长拳、武术拳操

 长拳类器械:初级剑、初级刀、功夫扇、刀术、枪术、剑术、棍术

 传统拳类:咏春拳、其它(备注项目名称)

 传统器械类:包括传统长、短、软器械等(备注项目名称)

 太极拳类:24式太极拳、42式太极拳(前两段)

 太极器械类:16式太极剑、32式太极剑、42式太极剑、24式陈式太极扇

2、保健功法

1)集体功法:八段锦、易筋经、五禽戏、马王堆导引术、大舞(每班可报两项);

2)个人功法:八段锦、易筋经、五禽戏、马王堆导引术、大舞

武术比赛采用国家审定的传统武术竞赛规则并作如下规定:传统拳术(含南拳等)、初级刀、初级剑及其它器械完成时间不作规定,太极器械类、太极拳类完成时间为34分钟。功法类完成时间为35分钟。校武术队队员完成时间不得少于1分钟(自选类)。太极拳类3分钟由裁判长鸣笛示意,功法类4分钟由裁判长鸣笛示意。

3、对抗类

对抗类项目将根据体重、性别进行分组,不得兼项;高水平运动员不得参加;同级别不满3人,级别合并。

1)散打

女子: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

男子:52公斤级、 56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80公斤级、85+公斤级

2)短兵

女子:50公斤级以下,50公斤级以上。

男子:65公斤级以下,65公斤级以上。

 对抗类项目采用国家审定的《散打竞赛规则》和《短兵竞赛竞赛规则》。

  4开幕式展示项目(五禽戏、八段锦)

    (1)一年级展演项目为五禽戏,二三年级展演项目为八段锦。

    (2)展演项目每单位报名人数为16人,引导员1人,共17人。

    (3)如展演项目报名队伍数量如超出体育馆所容纳队伍,将进行预决赛,择优进入开幕式展演。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1、单位团体总分:将男、女武术个人项目,武术集体项目,保健功法个人项目、集体项目的第一至第八名依次得分为97654321;按各班级四者的积分之和,录取前三名。

2、武术集体项目、保健功法集体项目:分别录取前八名。

3、个人项目:分别录取前八名,以97654321的分值计入团体分。(个人项目参加人数多于2人或少于等于8人时,按实际报名人数减1的方法录取名次)。

4、对抗项目:分别录取前八名,以97654321的分值计入团体分。

5、八段锦、五禽戏展示项目:按照一等奖30%、二等奖30%、三等奖40进行评奖。

6、校武术队队员所获得分记入该班武术团体总分。

7、名次并列:若团体总分相等,集体项目名次高者列前,再相等以个人名次高者列前。

8、凡获前八名的参赛队和个人,给予奖励。

9、凡参与本届运动会者(包括展演预赛),本学期体育课成绩加1分;其中,获各单项1-3名者,本学期体育课成绩加3分;4-8名者,本学期体育课成绩加2分,各类加分均不累计。

八、报名方式

 各参赛队网上系统报名后,并线下进行确认。截止日期:20263231600。联系人:王恩龙,电话:18817873307;吕艾文:13661915314,逾期收不到报名表按弃权论处。名单一旦确认,无论任何原因不得更改。

九、集体项目音乐由竞赛组统一安排

十、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赛事组委会有权对竞赛规程作出调整。

十一、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上海中医药大学体育部所有。